N20180504-013(C)
关于禁止留学生非法外出兼职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及西北工业大学相关规定,国际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1、国际学生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非法外出兼职、工作。
2、如违反相关规定,非法外出兼职、工作,一经发现,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受到法律追究的国际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学生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西北工业大学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