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日开展本年度CSC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年度评审
(一)评审对象
1.按计划2025年9月起仍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汉语补习生)。
2.原计划于2025年7月毕业,但是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CSC博士研究生(已于2024年申请过延期的博士研究生除外)。
3.上年度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CSC学生。
(二)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遵循学生自评、各学院评审、国教院组织校级评审、公示上报流程。各学院需全面考核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继续发放奖学金”“中止奖学金”“恢复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评审意见。各学院上报评审意见后,将由国教院组织校级评审并公示,之后上报相关部门。
2.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西北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
(三)评审步骤
1. 4月16日至4月20日,国教院生成评审名单,将各专业学院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转发至各学院。
2. 4月21日至4月28日,各学院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委员会,组织本学院相关留学生进行评审。
3. 4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各学院国际化秘书将“各专业学院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签字盖章扫描件(PDF)交至国际教育学院邮箱iso@nwpu.edu.cn,并将纸质版原件交至友谊校区毅字楼716办公室;评审不合格学生,需另提交学生成绩单原件、评审会议记录、不合格依据以及评审结果说明等材料纸质版原件和扫描版。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审资格。
4. 4月29日至5月8日,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初步结果并组织校级评审。
5.5月9日-20日,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后完成系统流程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来华留学生)延长奖学金期限
(一)评审对象
1.对于个别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此次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主要是21级博士和个别20级之前申请过休学的博士)。
2.已经于2024年申请延期并获批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不得参与此次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
(二)评审办法
提交延期申请前,学生须通过本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等培养要求。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西北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
(三)评审步骤
1.4月19日至21日,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博士研究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学生填写第一页,各学院填写第二页),于4月21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交给留学生辅导员及各学院。
2. 4月22日至28日,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留学生进行答辩和评审。各学院组织答辩或汇评,研究生导师审核签字,院系盖章,完成纸质版《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第二页中“院校确认信息”和“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院系意见”两栏内容。
说明:
“院校确认信息”栏:勾选学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状态;
学生延期申请的批准与否,中期考核的通过情况是重要的评估标准。
“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院系意见”栏:如同意学生延期,务必写明“学生已通过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等都已按要求完成”,并写明同意延期时限,延长时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3. 4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各学院国际化秘书将纸质版原件(评审汇总表和延期申请表)交至友谊校区毅字楼716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延期评审资格。
4.5月20日前,国际教育学院组织校级评审并公示延期评审结果,公示期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电话:029-88495735 杜莉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