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日开展本年度CSC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年度评审

(一)评审对象

1.按计划20259月起仍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汉语补习生)

2.原计划于20257月毕业,但是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CSC博士研究生(已于2024年申请过延期的博士研究生除外)。

3.上年度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CSC学生。

(二)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遵循学生自评、各学院评审、国教院组织校级评审、公示上报流程。各学院需全面考核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继续发放奖学金”“中止奖学金”“恢复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评审意见。各学院上报评审意见后,将由国教院组织校级评审并公示,之后上报相关部门

2. 具体评审办法参见《西北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

(三)评审步骤

1. 416日至4月20日,国教院生成评审名单将各专业学院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并转发至各学院。

2. 421日至428日,各学院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委员会,组织本学院相关留学生进行评审

3. 428日中午12:00之前,各学院国际化秘书将“各专业学院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签字盖章扫描件(PDF)交至国际教育学院邮箱iso@nwpu.edu.cn,并将纸质版原件交至友谊校区毅字楼716办公室;评审不合格学生,需另提交学生成绩单原件、评审会议记录、不合格依据以及评审结果说明等材料纸质版原件和扫描版。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审资格。

4. 429日至5月8日,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初步结果并组织校级评审

5.5月9日-20日,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后完成系统流程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来华留学生)延长奖学金期限

(一)评审对象

1.对于个别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此次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主要是21级博士和个别20级之前申请过休学的博士

2.已经于2024年申请延期并获批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不得参与此次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

(二)评审办法

提交延期申请前,学生须通过本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等培养要求。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西北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

(三)评审步骤

1.4月19日至21日,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博士研究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学生填写第一页,各学院填写第二页,于421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交给留学生辅导员各学院。

2. 422日至28日,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留学生进行答辩和评审。各学院组织答辩或汇评,研究生导师审核签字,院系盖章,完成纸质版《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第二页“院校确认信息”和“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院系意见”两栏内容。
说明:
   “院校确认信息”栏:勾选学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状态;

   学生延期申请的批准与否,中期考核的通过情况是重要的评估标准。

“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院系意见”栏:如同意学生延期,务必写明学生已通过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等都已按要求完成,并写明同意延期时限,延长时限为一学期一学年

3. 428日中午12:00之前,各学院国际化秘书将纸质版原件评审汇总表和延期申请表交至友谊校区毅字楼716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延期评审资格。

4.5月20,国际教育学院组织校级评审并公示延期评审结果,公示期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电话:029-88495735 杜莉


国际教育学院

2025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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